困境儿童是指不满18周岁,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未成年人。
一、困境儿童界定
孤儿
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弃婴,弃儿,父母双方死亡、失踪(人民法院宣告,下同)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儿童。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主要指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具体包括: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
主要包括:二级以上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或三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残疾儿童;患重大疾病儿童,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恶性肿瘤、颅内良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以及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1年中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疾病;长期在外流浪儿童。
贫困家庭中的儿童
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
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
主要包括:遭受侵害和虐待的儿童,失足未成年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困难陷入困境的儿童。
(其中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失联是指是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是指根据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被依法押送监狱、看守所执行刑罚,期限在6个月及以上;强制隔离戒毒是指公安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强制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在6个月及以上;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一般期限在6个月及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二、困境儿童申请程序及材料
困境儿童的监护人或亲属,在当地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下,向儿童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如东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书》,并提交申请材料:
(1)儿童身份证、户口簿,儿童近期免冠照片;
(2)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
(3)儿童父母死亡的,应当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法律文书;
(4)儿童父母失踪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失踪法律文书;
(5)儿童父母服刑或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6)儿童父母不履行监护抚养责任,失去联系的,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受案回执,或人民法院360足球直播_足球比分直播|官网监护权确认(变更)的法律文书;
(7)儿童或其父母重残的,应当提供户籍地县级以上残联部门出具的残疾证明;
(8)儿童或其父母重病的,应当提供省内医疗保险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
(9)儿童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继续申请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学校的就读证明;
(10)视儿童或所在家庭实际困境情况,其他需出具的证明。
三、保障标准和保障期限
目前,360足球直播_足球比分直播|官网: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2300元/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本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
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儿童生活补贴
对患有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儿童按照本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
重残、重病的儿童生活补贴
对重残、重病的儿童按照本地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60%。重病儿童的保障期限是三年,保障期满以后,其疾病仍未康复的或仍在住院的,经过原诊断或治疗医院重新诊断、证明以后,仍继续给予保障。重病诊断满三年、重病手术出院满两年才申请保障的,一般不得给予困境儿童保障待遇。
贫困家庭儿童生活补贴
对低保家庭中凡符合孤儿、重病重残儿童条件的儿童,可根据困境类别进行补差发放。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扶贫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按照本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100%补差发放。
其他困境儿童生活待遇
对经县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讨论确定的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按照本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60%发放生活补贴。对流浪儿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对因遭遇突发性事件导致暂时性失依或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儿童提供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