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185/2023-00045 | 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东交〔2023〕25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25 | 发布日期: | 2023-07-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办公场所控烟管理规定 |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办公场所控烟管理规定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办公场所控烟管理规定
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为控制和减少吸烟危害,保障机关人员身体健康,营造文明、清洁、健康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全体工作人员要提高“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控烟活动,努力创造无烟办公、禁烟场所的文明环境。
第二条 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各部门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活动室、餐厅等。以上场所张贴禁烟标志,不放置烟具,禁止发放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二十四小时全面禁烟。
第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及办公楼内吸烟,自觉到指定吸烟区吸烟,严格遵守控烟规定。
第四条 在接待外来人员时不敬烟、不接烟,并主动提醒外来人员办公场所的禁烟规定。
第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有义务、有责任宣传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和礼貌劝阻禁烟场内的吸烟者。
第六条 机关全体人员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给领导敬烟,不接受他人敬烟。
第七条 因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按损失照价赔偿;造成人员伤亡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5日